各处室、各学院:
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,推进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,加强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栏、宣传物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校园宣传栏、宣传物类型及管理
1.宣传栏是校园内固定设置在户外、室内及建筑物外墙上的宣传橱窗和张贴栏;宣传物是以悬挂、张贴、摆放等方式设置在校园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上的宣传横幅、海报、标语、活动展板等各种形式的临时性宣传载体。
2.校园宣传栏由学校统一设置、规划、分配和管理,各处室、学院负责对宣传栏进行更新、维护和管理(宣传栏区域划分见附件一)。宣传统战部作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职能部门,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全校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宣传物的日常巡查监督和考核,每学期通报一次,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3.各处室、各学院可以根据需要在学院楼内和管辖区域内设置宣传栏、宣传物,设置前须书面报宣传统战部备案。
二、校园宣传栏、宣传物内容
1.宣传栏、宣传物以及电子屏都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,是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。要以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正面宣传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发布学校和各部门重要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大节日的通知公告、宣传标语,以及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,积极宣传学校、各部门的各方面工作成绩和健康的主流校园文化,展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良好风貌。
2.根据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处室负责人、学院党政负责人要对责任归属的宣传栏在舆论导向、政治原则上严格把关审核,规范使用和管理,宣传内容需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。
3.宣传栏应侧重于展示本处室、学院在业务工作、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,反映处室、学院工作的新举措、新思路、新亮点和新突破。严禁利用宣传栏、宣传物发布、张贴、悬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危害国家安全,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、不文明、不道德的内容。
4.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宣传物要做到内容详实,版面整洁,图片清晰,用语准确,文字工整,美观大方。严格禁止在宣传栏内粘贴带有商业性、内容不真、书写不规范、版面设计差的宣传品,各部门要定期保洁,做到整洁、完好、无损,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后勤处进行修复。
三、宣传栏内容发布及宣传物审批流程
1.宣传栏、宣传物内容的发布和悬挂审批流程:申请部门填写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二),由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或盖章,报至宣传统战部备案。
2.各学生团体使用电子屏、宣传栏,需填写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申请审批表》,由团委和学生处审批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如遇重大活动由宣传统战部另行统一布置主题,各相关处室、学院要确保宣传内容与宣传主题及部门工作相得益彰,及时更新。
2.各类横幅标语、宣传展板、海报、通知、公告等宣传物须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悬挂、张贴或摆放,并注明发布单位名称。严禁在校园内的建筑物、灯柱、树木、绿地、围栏、护栏等位置悬挂、张贴、摆放宣传物。
3.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园悬挂、摆放、张贴各类宣传品,确有需要者,须向宣传统战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设置。
4.宣传栏、宣传物责任归属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各处室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,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宣传栏内容的策划、制作、审核和台账管理。未经审批擅自悬挂、张贴或摆放宣传物品的和逾期不自行摘除的,在学校统一拆除后并进行通报批评,对情节严重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追究责任归属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。
各处室、学院需根据宣传栏的区域划分,于3月17日前完成宣传栏内容和版面的更新,届时学校有关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,并将督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。
请各处室、学院于3月10日下午5:00前填写好本部门宣传栏负责人登记表(附件三),报至宣传统战部邮箱yzszxctzb@163.com(永州师专宣传统战部首写字母),联系人:姜媛,联系电话:15273282818。
宣传栏分配情况表
宣传栏数量:42 地点:户外
宣传栏数量:11 地点:教学楼
宣传栏数量:8 地点:学生宿舍
宣传栏数量:17 地点:办公楼
宣传栏数量:10 地点:艺术楼
宣传栏数量:10 地点:实训楼
宣传栏数量:9 地点:美术书法楼
宣传栏数量:2 地点:体育馆
附件二:
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
申 请 表
附件三:
宣传栏负责人登记表
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,推进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,加强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栏、宣传物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校园宣传栏、宣传物类型及管理
1.宣传栏是校园内固定设置在户外、室内及建筑物外墙上的宣传橱窗和张贴栏;宣传物是以悬挂、张贴、摆放等方式设置在校园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上的宣传横幅、海报、标语、活动展板等各种形式的临时性宣传载体。
2.校园宣传栏由学校统一设置、规划、分配和管理,各处室、学院负责对宣传栏进行更新、维护和管理(宣传栏区域划分见附件一)。宣传统战部作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职能部门,会同纪检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全校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宣传物的日常巡查监督和考核,每学期通报一次,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3.各处室、各学院可以根据需要在学院楼内和管辖区域内设置宣传栏、宣传物,设置前须书面报宣传统战部备案。
二、校园宣传栏、宣传物内容
1.宣传栏、宣传物以及电子屏都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,是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。要以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正面宣传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发布学校和各部门重要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大节日的通知公告、宣传标语,以及涉及学校师生员工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,积极宣传学校、各部门的各方面工作成绩和健康的主流校园文化,展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良好风貌。
2.根据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处室负责人、学院党政负责人要对责任归属的宣传栏在舆论导向、政治原则上严格把关审核,规范使用和管理,宣传内容需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。
3.宣传栏应侧重于展示本处室、学院在业务工作、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,反映处室、学院工作的新举措、新思路、新亮点和新突破。严禁利用宣传栏、宣传物发布、张贴、悬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危害国家安全,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、不文明、不道德的内容。
4.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宣传物要做到内容详实,版面整洁,图片清晰,用语准确,文字工整,美观大方。严格禁止在宣传栏内粘贴带有商业性、内容不真、书写不规范、版面设计差的宣传品,各部门要定期保洁,做到整洁、完好、无损,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后勤处进行修复。
三、宣传栏内容发布及宣传物审批流程
1.宣传栏、宣传物内容的发布和悬挂审批流程:申请部门填写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二),由部门负责人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或盖章,报至宣传统战部备案。
2.各学生团体使用电子屏、宣传栏,需填写《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申请审批表》,由团委和学生处审批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如遇重大活动由宣传统战部另行统一布置主题,各相关处室、学院要确保宣传内容与宣传主题及部门工作相得益彰,及时更新。
2.各类横幅标语、宣传展板、海报、通知、公告等宣传物须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悬挂、张贴或摆放,并注明发布单位名称。严禁在校园内的建筑物、灯柱、树木、绿地、围栏、护栏等位置悬挂、张贴、摆放宣传物。
3.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园悬挂、摆放、张贴各类宣传品,确有需要者,须向宣传统战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设置。
4.宣传栏、宣传物责任归属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,各处室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,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宣传栏内容的策划、制作、审核和台账管理。未经审批擅自悬挂、张贴或摆放宣传物品的和逾期不自行摘除的,在学校统一拆除后并进行通报批评,对情节严重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追究责任归属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。
各处室、学院需根据宣传栏的区域划分,于3月17日前完成宣传栏内容和版面的更新,届时学校有关部门将开展监督检查,并将督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。
请各处室、学院于3月10日下午5:00前填写好本部门宣传栏负责人登记表(附件三),报至宣传统战部邮箱yzszxctzb@163.com(永州师专宣传统战部首写字母),联系人:姜媛,联系电话:15273282818。
宣传统战部
2023年3月3日
附件1:宣传栏分配情况表
宣传栏数量:42 地点:户外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教学楼东侧、操场西侧 (环岛路一侧) |
2+1 | 宣传统战部(政治理论宣传)+ 团委 | |
2 | 教学楼东侧、体育馆西侧 (环岛路一侧) |
3 | 招生就业指导处+科研规划处 (专业建设) |
|
3 | A栋教学楼前,教学楼南侧 (环岛路一侧) |
2+2 | 党政办、宣传统战部 (学校形象宣传) |
|
4 | 实训楼南侧 (环岛路一侧) |
4 | 学生处(创建办) | |
5 | 实训楼B栋西南侧 | 1 | 教务处 | |
6 | 实训楼西侧 (环岛路一侧) |
3 | 安保法制处 | |
7 | 美术书法楼西侧(环岛路一侧) | 2+1 | 学生处(学生思政教育) +宣传统战部(典型宣传) |
|
8 | 艺术楼西南侧 | 1 | 艺术学院 | |
9 | 实验剧场西北侧 (环岛路一侧) |
1 | 团委 | |
10 | 第一食堂南侧 (环岛路一侧) |
4 | 学生处 (健康教育专栏) |
|
11 | 教师周转房一栋 停车场西南角 |
2 | 安保法制处(平安创建) | |
12 | 办公楼东侧 (靠近周转房方向) |
1+1 | 教务处+后勤处(信息网络安全) | |
13 | 艺术楼东侧 (靠近办公楼方向) |
2 | 宣传统战部 | |
14 | 女生宿舍1栋东侧 | 2 | 安保法制处 | |
15 | 女生宿舍2栋西侧 | 2 | 学生处 | |
16 | 男生宿舍南侧 | 2 | 安保法制处 | |
17 | 男生宿舍东侧 篮球场南侧 |
1 | 学生处 | |
18 | 女生宿舍2栋东侧 | 1 | 后勤处 | |
19 | 食堂电子屏 | 1 | 后勤处 |
宣传栏数量:11 地点:教学楼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教学楼A栋东侧入口(A105室) | 2 | 小学教育学院 | |
2 | 教学楼B栋走廊(B101室) | 2 | 学前教育学院 | |
3 | 教学楼B栋东南侧(室外,A栋-B栋之间) | 1 | 教务处 | |
4 | 教学楼C栋东南侧(室外,B栋-C栋之间) | 1 | 教务处 | |
5 | 教学楼C栋侧面走廊(近D104室) | 2 | 文理学院 | |
6 | 教学楼C栋东侧入口(C107室) | 1+1 | 图书馆+文理学院 | |
7 | 教学楼D栋走廊(D101-102室) | 2 | 小学教育学院 |
宣传栏数量:8 地点:学生宿舍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女生宿舍1栋走廊南侧 | 2 | 学生处(宿管中心) | |
2 | 女生宿舍1栋走廊北侧 | 2 | 学生处(宿管中心) | |
3 | 女生宿舍2栋走廊南侧 | 2 | 学生处(宿管中心) | |
4 | 女生宿舍2栋走廊南侧 | 2 | 学生处(宿管中心) |
宣传栏数量:17 地点:办公楼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办公楼1楼106室前 | 2 | 招生就业指导处 | |
2 | 办公楼西侧走廊尽头 | 1 | 团委+继续教育部 (信息公开、通知) |
|
3 | 办公楼2楼206室前 | 2 | 后勤处 | |
4 | 办公楼2楼207室前 | 2 | 党政办 (政务公开) |
|
5 | 办公楼2楼209室前 | 1 | 财务校产处 (信息公开、通知) |
|
6 | 办公楼3楼305室前 | 1 | 党政办 | |
7 | 办公楼3楼308室前 | 1 | 党政办 | |
8 | 办公楼3楼314室前 | 1 | 组织人事部 | |
9 | 办公楼4楼405室前 | 1 | 工会 | |
10 | 办公楼4楼409室前 | 2 | 纪检监察审计处 | |
11 | 办公楼4楼412室前 | 1+1 | 党政办+教学督导评价中心 | |
12 | 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| 1 | 宣传统战部 |
宣传栏数量:10 地点:艺术楼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艺术楼1楼西侧走廊(1004室) | 2 | 团委(社团) | |
2 | 艺术楼1楼东侧走廊(1008室) | 2 | 艺术学院 | |
3 | 艺术楼2楼东侧走廊(2008室) | 3 | 艺术学院 | |
4 | 艺术楼2楼西侧走廊(2005室) | 3 | 艺术学院 |
宣传栏数量:10 地点:实训楼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实训楼A栋1楼(A104-106室) 教室前 |
2 | 小学教育学院 | |
2 | 实训楼A栋1楼(A105-107室) 蒙氏教室前 卫生实训旁 |
2 | 学前教育学院 | |
3 | 实训楼b栋1楼大厅(b103-105室) | 2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|
4 | 实训楼理化生实训室旁(通道入口) | 2+1 | 文理学院 | |
5 | 实训楼四楼心理咨询室旁 | 1 | 学生处 (心理健康教育) |
宣传栏数量:9 地点:美术书法楼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美术书法楼正门进左侧楼梯口(111室) | 1 | 艺术学院 | |
2 | 美术书法楼东北拐角(108室) | 3 | 艺术学院 | |
3 | 美术书法楼正门进右侧楼梯口(103室) | 1 | 艺术学院 | |
4 | 美术书法楼西北拐角(106室) | 4 | 艺术学院 |
宣传栏数量:2 地点:体育馆
序号 | 位置 | 数量 | 责任归属 | 备注 |
1 | 体育馆一楼大厅(近B105室两边) | 2 | 小学教育学院 |
附件二:
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物品悬挂、张贴
申 请 表
申请处室/学院 | 悬挂、张贴时间段 |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|
||
申请原因 | ||||
宣传物品(横幅、标语、海报)内容 | 悬挂、张贴地点 | |||
申请处室/学院 经办人 |
签字: | 申请处室/学院 盖 章 |
负责人签字: | |
电话: | 电话: | |||
申请处室/学院分管领导意见:
签 字:
年 月 日 |
||||
学校宣传统战部意见:
部门盖章(签字): 年 月 日 |
附件三:
宣传栏负责人登记表
序号 | 处室/学院 | 处室/学院 负责人 |
宣传栏负责人姓名 | 联系电话 | 备注 |